旅行社同业信息管理系统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供求信息 > 正文

开封园区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节税政策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11/10 13:48:54 标签:个人独资企业

开封园区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节税政策,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但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当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不用像有限公司一样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股息、分红),经营者从完税到提取利润只需要缴纳一遍个人所得税,也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
分享到: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