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人代开需要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个税核定征收,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常规情况来说,基本都是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需要和日常工资薪金在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且劳务报酬的税率是比较高的,超过4000元后的税率按照20%-40%的累进税率缴纳。所以很多时候这种情况个人是不愿意去开的,这么高的个税也承担不起,如此一来,支付企业也不能获得相应的成本票入账。 所以现在在一些地区申请自然人代开是优惠税率的,就不再是按照劳务报酬代开了,而是直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代开,相当于代开的个人就是一个个体户,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为0.5%,综合税率1.56%即可完税,并附有相应的完税凭证。 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税是不需要代扣代缴的,代开缴纳个税时就已经是完税了,不需要注册企业,不需要到场,非常的方便快捷,开票类目也基本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