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通过模式的转换,在特定的地区享受到核定征收,能的减少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上的税收压力。 张小禾 15938756267 在有核定征收的地方税收园区,成立一家或是多家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 把有限公司真实无进项的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做,享受核定纳税,低税率缴纳税金,并且开具专票。 部分偏远的地区需要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成立相应的税收园区,以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省的企业在当地纳税,带动当地经济,企业享受政策减少税金,当地有税收财政收入,达到相应的目的。 适合通过核定征收的行业大部分是企业所得税压力大的服务类型的行业,比如软件研发、咨询服务、建筑设计等,这些有限公司就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分包公司真实无进项的服务业务,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营业额的10%核定,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举个例子说明: 假如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500万真实无进项的业务,无法取得进项,多是人员的工资,不能作为进项抵扣,所示这500万按照查账征收税金,那么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分红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的税金! 现在这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河南税收园区成立一家河南某某设计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用工作室来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需要缴纳的税金: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万*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完税后有完税凭证,可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支配。(可开3个点专票抵扣) 把有限公司的税收压力分流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上面核定纳税,通过利润转移的模式减少税负。 除了有限公司,高收入的职业者也可以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用工作室承接业务,把原来的劳务报酬转变为个人经营所得,从原来的20%降为0.5%-2.19%,并且可以给合作公司开具3%的专票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