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免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张小禾 15938756267 假如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提供生活服务培训的服务,2020年4月份不含税营业收入为40万元,其中客户10万元生活培训服务要求B公司开具专票。 要是B公司本月开了30万增值税普票要求享受免增税额,另外的10万元开了专票,那么B公司可以这样开票吗? 并不能这样开具,因为提供免税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对于免税业务不得开具专票却已经开具的,应当开具对应的红字票据,或者作废原票方可以享受的免征政策。若是企业非要非要开具专票,那么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政策,一经放弃,培训服务部分全部都视为放弃免税。 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票或者是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免征免税,B公司本来就是提供免税服务,为了给客户开具专票而放弃现在的免税政策,公司肯定是不能接受的,这也是日常经营中,部分公司销售只愿意开具普票而不愿意开专票的原因,主要还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及适应环境变化。 另外就说一下关于有限公司缺少成本票导致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压力大的该怎么解决。 有限公司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公司下游的服务商,原公司真实缺少进项的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做,享受该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按照业务开票额的10%进行核定,依据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那么分包500万的业务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上面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完税后有完税凭证,可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支配。(可开3个点专票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