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工程公司股东分红_股权溢价如何筹划合理交纳个税_核定征收 详情咨询 陈经理 159 0365 4883(微信同号) 新《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结合实践经验,谈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会对企业所得税负产生影响。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子公司盈利,母公司亏损,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造成盈亏不能相抵多交企业所得税的结果;反之亦然。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利润并入母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盈亏相抵的作用,能降低总公司整体的税负。因此,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要做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初期,有限的收入不足抵减大量支出的企业一般应设为分公司,而能够迅速实现盈利的企业一般应设为法人,另外,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还可以减按百分之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及时合理列支费用 及时合理列支费用支出主要表现在费用的列支标准、列支期间、列支数额、扣除限额等方面,具体来讲,进行费用列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发生商品购销行为要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 二是费用支出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三是费用发生及时入账,税 法规 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所以在费用发生时要及时入账。 四是适当缩短摊销期限,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要适当缩短,例如长期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在税法允许范围内选择短年限,前几年的费用扣除,递延纳税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