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软件科技行业利用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代开减少税负,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账目不健全,对于经营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常规的查账征收方式,根据公司的进项、销项以及各项扣除、不征税、免税部分后再计算的,所以有的公司在拿不到进项的时候,其成本就不够,所得税就非常高。 所以大部分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都是采用的核定征收的模式,对进项要求不高,直接就以开票为利润,乘以固定的应税所得税率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方式就是属于后者,现在有些偏远落后地方的经济开发区在实行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就是其中一种,解决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利润所得税问题时核定征收基本是首要选择,由于其成立与解散方便,解决所得税压力优势明显,这些年广受高利润行业的青睐。 有限公司在一些政策税收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缺少成本进项的业务进项分包,用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业务转移后进行核定征收纳税,还可以给原来的公司开具专票普票列支成本。 现目前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1%,附加税减半征收为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直接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对应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0.5%-2.19%,所以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可控制在3个点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