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消防二级资质换证转让消防二级换证消防乙级资质带安许,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办理条件: 17.2 二级资质标准 1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需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核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自有厂房产权证复印件,或租借方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核原件);(标准中未要求的可不用提供) (5)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核原件);(标准中未要求的不提供)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和缴费明细表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近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缴费明细表) (9)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升级企业不用提供) (10)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11)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核原件) (1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3)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有效图纸复印件;(核原件) (14)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核原件) 申请新办企业不提供(6)(10)(11)(12)(13)(14),申请专业承包升级提供分包合同的,可不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