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同业信息管理系统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文档 > 正文

转让郑州现成资质安许 市政房建劳务资质转让过户

作者:libing 来源: 日期:2021/7/28 15:34:16 标签:房建甲级二级资质剥离转让

转让郑州现成资质安许 市政房建劳务资质转让过户

李兵老师  156  1776  0660

 

1、房建三+市政+古建三+装修二+环保三+钢结构三+特种工程
2、房建三+市政+机电三+装修二+脚手架+照明工程三+特种工程
3、房建三+市政+钢构三+环保三
4、房建三+市政
5、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施工劳务+模板。
6、房建三+机电三+地基三+钢结构三+环保三
7、房建三+机电三+钢结构三+幕墙二+装修二+防水二+脚手架+特种工程。
建筑公司股权资质转让注意事项
  1、公司债务问题;
  受让企业在接手转让企业前,要检查公司的账务,是否有潜在的账务问题。
  2、公司经营状态;
  受让企业需要检查转让企业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是否有年检;
  年检是国家检查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每年都会有例行检查,而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年检。如果企业没有参与年检的话,会被记录在工商局的档案中,对企业信用有影响,还可能会面临处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受让企业需要检查转让企业注册资金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有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5、了解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及是否出现过事故等;
  6、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7、建筑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0.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0. 1.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1)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 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 的城市桥梁3座;
(3)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 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 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 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項。
10. 1.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 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 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 直径1. 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 2乙级资质标准
10.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10.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 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5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1.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6) 单顼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10. 3承包工程范围
10.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 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 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 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 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 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联系地址:绿地新都会8

分享到: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