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有什么要求?投资人的权利是什么? 详情咨询杨经理:18697338001./15713818813.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权利是: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独资企业成立时的出资和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都归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所有。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是: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在税收优惠地设立税收优惠载体(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亦一直被大量用于解决地产、金融等企业的财税疑难问题。 以常规的业务为例,绝大部分地产、金融公司通过在税收优惠地设立广告公司、装修装饰公司、贸易公司等优惠载体,由该载体向地产、金融公司提供商品或劳务、服务后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再比如,对于个人取得的居间费、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大额费用也可以通过在税收优惠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形式直接取得收入,并在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前提下将综合税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需缴纳的全部税费)控制在6%以下。 总部经济招商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园成立以来,推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政策。即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入驻到园区享受财政专项扶持政策。此项专项扶持政策主要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的扶持。其中增值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50%。。每月扶持一次。 总结:客观来说,无论是财政奖励,还是核定征收,其实都是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内可自由调整适用的财税政策范畴,只是不能突破一定的底线。对投资者而言,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应从长远规划和整体利益考虑,税务筹划应向前端延伸,需要未雨绸缪! 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有什么要求?投资人的权利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