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专业代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延期,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劳务派遣是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三者公司构成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如何注册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分三步走。1.注册一般的劳务公司2.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3.把劳务派遣加入经营范围内。 注册一般劳务公司和一般注册公司流程差不多(可以看之前的文章)。只是他几个要求。1.注册资金少200万而且要验资2.必须要有实际的经营地址。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而设倍、信管理系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亏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测、社会保验验、工作时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