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办理出版物经验许可证要求图书批发零售许可证,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 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经营形式,分为批 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字); 4、中级发行员证的相关职业资格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身份证(法人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6、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7、其他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