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劳务派遣许可证审批流程代办劳务派遣许可证费用,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自序谓古来正史所阙,或得之杂录漫记,以补其所不足,亦识其小者之意也。自余叨史局,不废记存,且积有年岁。壬午再入春明,感兴时事,乃取旧所编辑,更加撰次,不拘年月,惟有概於中则书之,汇为一帙。凡十馀年来世局朝政,物态人情,约略粗载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