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企业可用个人独资和自然人代开两种方式,解决企业成本票问题。 李兵老师 156 1776 0660 都知道成本的多与少决定了利润的高低,而利润的高低与企业所得税挂钩,所以想要降低企业税负,归根结底从成本入手。其实很多公司,都会存在一些必要的隐形支出,而这些支出是无法计入成本的,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小编整理了两种方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业务,无成本部分利用个人独资纳税,可享受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所需承担的税负率为: 增值税:1%或者3%(根据官方政策而定); 附加税:0.06%或者0.18%(是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龚:176)享受核定征收,(2368)核定利润率的10%,(9812)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综合下来在0.5%~2.19%之间; 综合税率:3%左右或者5%左右(根据增值税多少而定),年开票额在500万以内,尽量控制在450万左右。 优势:个人独资企业比较正规,有自己的对公账户,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也没有股东的分红税,可直接公转私。 劣势:银行开户比较繁琐。 二、自然人委托代征 通过业务的形式,让自然人到税收园区代开发票作为公司成本,需缴纳的税负为: 增值税:1%(目前); 附加税:0.06%(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0.5%(固定核定); 综合税率:1.56%,附有完税证明。 优势:自然人无需成立公司,仅需提供一个自然人的身份照片信息和开票信息即可,可代开年开票额在500万。具体详情可咨询小编。 劣势: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