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如何节税筹划 郑州自然人代开李兵老师 156 1 776 0660 一:取票能力来降低增值税税负率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是环环抵扣的,那么施工企业就要在施工成本中的人工 、材料、机械等环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这些供应商就一定要是一般纳税人,一定会为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一定要选一般纳税人呢?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9%、13%。如果我们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这样一来我们至少就少抵扣了3个点的增值税。在这里小编要强调一下,一定要让我们的采购人员认真遴选我们供应商,同样的价格一定要选择一般纳税人来作为我们的供应商。 二:合同签订的细节决定了我们后续的增值税税率水平 未完工的项目可以按照简易征收3%征收率率来计税开票。清包工多数是指人工费就是纯的人工我们施工合同内容决定了我们采用哪种增值税计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 附件二》中关于建筑施工项目可以采用简易征收的三种方式,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这里提到老项目时间节点是以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也可以按3%来计税开票。 我们着重来讲一下”甲供材“,“《财税2016 36号》”文对"甲供工程"中是这么说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它没有提出甲供的比例,可以说很多都可以按照甲供的范围去界定,动力工程中即使是电力,水能甲方提供,那么我们也可以按甲供的要求去做。由于36号文对于甲供材料有些纳税人不是很好界定 后续税务总局又对甲供做了一些补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于简易计税。 甲供的选择既可以为建设方增加更多的进项抵扣,同时也可以为施工方降低增值税的税负。所以如果要选择以甲供的方式签订施工合同一定要和建设方沟通好,开具的发票是3%的税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施工企业按甲供项目进行简易计税那么 项目取得的进项成本增值税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专用发票认证了 ,税务上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外地施工项目可以选择总分公司的形式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行业施工的特点,很多项目是在外地进行施工的,在增值税上很多是采用”外经证“(外管证”各地叫法不同)在外地进行报验,增值税在外地进行预缴一部分,剩下的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申报,施工结束以后再注销外经证。对于外地施工项目,小编的建议可以采用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形式进行。这样分公司初次设立按照小规模的征收率3%进行就地申报缴纳,同样可以节省增值税。施工结束以后再把分公司进行注销。 以上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建筑业的增值税节税的几种方式,欢迎小伙伴评论转发收藏 发表评论发表 |